【奖项申报】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10-19浏览:10设置

校内各有关部门: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以下简称“上海产学研奖”)创设于2009年,2012年经上海市科委批准,完成社会力量设奖登记并报国家科技部备案,2026年被纳入《上海市社会力量 设立科学技术奖目录》(沪科〔2026〕191号),上海产学研奖每年评选一次,已举办十七届,是本市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唯一奖项。2026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6年度,上海产学研奖评选办公室组织开展上海产学研奖下设优秀项目奖(以下简称项目奖)、突出贡献奖的评选工作。

项目奖指授予通过产学研合作取得的、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为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项目。项目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以及提名奖;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二、项目奖奖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凡在上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组织、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均可牵头申报相应奖项。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导向的;

2.产学研合作目标清晰,分工明确的;

3.成果必须由产学研合作产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争议的;

4.项目验收原则上于不超过5年;

5.项目投入实际运用原则上不少于2年;

6.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对行业技术进步或区域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三)候选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的;

2.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推广应用和实现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3.在产学研合作组织、管理、机制等方面做出创新性贡献的。

(四)不得申报的情形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未满两年的;

3.已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对上述获奖成果基础上进行再次开发的除外;

4.已经获得国家或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产学研奖的成果;

5.己获项目奖的前三完成人再次申报项目奖前三完成人应当间隔一年;当年度项目奖申报项目的完成人,不能再次作为当年度其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6.己获项目奖特等奖、一等奖的产业化单位再次申报项目奖应当间隔一年;

7.同一单位内部应用于同一种(类)最终产品的多项合作,不得分别申报项目奖。

三、申报程序

(一)完成人线上申报

项目主要完成人登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网站 (https://www.shcxy.org.cn),在“产学研奖ー奖项申报”栏目,进行申请人注册。然后登录系统,进行网络填报。

(二)完成单位线上审核

项目主要完成单位登录科促会网站,在“产学研奖--奖项申报”栏目,进行完成单位注册(同一单位不能重复注册)。然后登录系统,进行网络审核。

(三)推荐单位线上推荐

推荐单位登录科促会网站“产学研奖--奖项申报”栏目,进行网络推荐。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3套(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申报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请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时间要求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10月21日9:00。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2: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12月14-18日9:00-16:00。

请在上述期限内,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校内咨询:

王守云:50193210。

(二)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黄铃

电话:13308449380

邮 箱:2132296349@qq.com


附件:

1.上海产学研奖项目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2.上海产学研奖奖励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转移中心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1上海产学研奖项目奖申报书&填写说明.docx

附件2上海产学研奖奖励系统操作指南.docx



上海海事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行政楼21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