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9月16日,2025高技术船舶和海工装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南通)发展推进会暨船舶海工产业展在南通国际会展中心开幕。 我校“船舶与海工装备修造用绿色激光清理技术”“海洋温差驱动的发电-制冷-制淡水一体化综合能量系统”等5项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参展,充分展现了我校在船舶海工装备领域的前沿创新实力与科研攻坚水平。展会期间,科技处、资产经营公司组织科研团队与南通本地船舶海工装备企业开展“一对一”深度对接,加速成果落地转化。 当日下午,“全国海洋高校南通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专场活动”在南通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学校受邀进行成果展示,科技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介绍了我校科研平台优势以及
09-29
9月23日至27日,第25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工博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举行。本届工博会以“工业新质,智造无界”为主题,来自28个国家和地区约3000家中外展商展出多项创新成果,展览面积达30万平方米,上海海事大学携9项科技创新成果精彩亮相。此次学校参展成果有船舶能效数据监测与碳排放管理平台、大型起重机械状态监测与评估系统、港口数字孪生智能管控系统、甲醇增程动力船舶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浮潜式海洋温差能发电系统、多功能长效防腐防污涂层材料、海事云数据基座引擎技术、船舶现代海洋天文导航装置、船舶水动力节能装置-桨前预旋导流罩,涵盖智慧港口、船用新能源、绿色航运、智慧航运、海洋新能源、
09-28
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10月17日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有效利用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
10-25
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科规〔2023〕9号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前期相关试点成效和经验,现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积极参与试点,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31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部署,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契机
10-25
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职务科技成果对上海海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支撑作用,加强学校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的管理,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和运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订)、《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53号公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上海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5〕46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沪财教〔2015〕8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学校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
03-25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海大委〔2019〕54号校内各二级单位(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附件: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2019年9月29日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和第三章适用上海市级财政经费资助的纵向项目(课题)的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第二章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第三条 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简化预算编制内容。(一)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除设备费外,其
03-25
专家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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