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6月12日至14日,以“创新驱动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贸易”为主题的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以下简称“上交会”)在世博展览馆举行。为贯彻落实学校“三个指导意见”,对接产业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学校组织7项创新成果在高校展区展出。项目涵盖航运技术、智慧港口、通信技术等多个领域,受到媒体和观众广泛关注。参展期间,上海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陆震、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产学研合作处副处长陈海鹏等领导参观了学校展出的科技成果,听取了课题组的介绍,了解了成果技术水平、转化方式、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情况,对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及产业前景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14日上午,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张宝吉教授团队研发的“船舶水动力节能装置及监测系统”在上交会高校展区的“创智汇”活动中进行了项目路演,课题组同现场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14日下午,2024年高等院校发明选拔赛颁奖典礼在上交会高校展区举行。本次选拔赛中,经济管理学院程爵浩副教授指导杨文涛、李杰、张泽佳、路保安、陈丹瑕等同学完成的“上海海桓科技超高压水射流机器人”项目荣获铜奖,获奖学生代表出席了颁奖典礼。商船学院胡以怀教授团队研发
06-19
12月18日至20日,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携手创新共赢发展”为主题的第三届(2023)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在合肥市举行。为贯彻落实学校“三个指导意见”,对接产业需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学校组织7项创新成果亮相本届中国高校科交会。参展成果涵盖海工装置、新能源、网络安全等多个领域。参展期间,教育部高等学院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罗方述,上海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陆震莅临学校展位参观并听取了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和项目团队的介绍,对学校的创新成果给与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由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郭佳民教授团队研发的一种抗风浪的浮式光伏装置及控制方法,该成果创新性地将折纸结构与广义张拉整体结构融合,借助控制设备充分利用折纸结构的特性,使海洋光伏装置在不同场景下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外形;并巧妙采用压载浮筒为结构提供预张力,进而形成具有极强自平衡能力的广义张拉整体结构。本发明是一种制造安装成本低、抗风浪抗疲劳性能好的海上浮式光伏装置。由商船学院章学来教授团队研发的相变蓄冷式冷链物流运输装备节能关键技术,提出了基于网状分子链的多孔结构纳米凝胶定型相变材料制备新方法。基于“绿色低碳”及“相变蓄冷”
12-21
政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10月17日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有效利用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强大
10-25
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科规〔2023〕9号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前期相关试点成效和经验,现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积极参与试点,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31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部署,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契机
10-25
上海海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职务科技成果对上海海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支撑作用,加强学校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的管理,鼓励师生员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和运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订)、《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53号公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上海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5〕46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沪财教〔2015〕8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职务科技成果,是指学校的工作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本管理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
03-25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海大委〔2019〕54号校内各二级单位(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附件: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中共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2019年9月29日上海海事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科研活动自主权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和第三章适用上海市级财政经费资助的纵向项目(课题)的组织实施与经费管理。第二章科研项目财务管理第三条 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简化预算编制内容。(一)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除设备费外,其
03-25
专家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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